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余氯监测指南(试行)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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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2-11 11:4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效应对当前我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体健康、规范水中余氯的现场检测方法,特制定本意见。 《意见》规定了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和医疗污水余氯监测人员的现场监测方法、评价方法和安全防护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现场余氯监测指导意见(试行) 一、 准备基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 (四)《国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函12014)第119号) (五)《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六)《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七)《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20292013) (八)《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环发(2003)197) (九)《排污者自我监测技术导则通则》(H8192017) 二、一般要求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和医疗污水处理单位开展余氯监测可参照本意见和相关标准,结合当地管理规定,确定疫情期间余氯现场监测的具体要求。 . (一) 自我监控 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医院需要进行自我监测,注册管理不需要自我监测,地方或环境管理需要其他监测。 (二)执法监控 加强对集中地表水、饮用水源和医院、卫生院产生的医疗污水的监督监测;对尚未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参照《医院污水处理技术导则》、《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等,因地制宜建设临时污水处理池(箱),加强监督监测,禁止污水直接排放或不符合处理标准的排放。 (三)现场监控和安全保护 进入相关区域进行现场监测时,尽量选择现场监测方式。必须按照被监控单位或区域的防护要求配备和使用相关防护要求。必要时,协调配合卫生、城市排水等部门,共同开展现场监测。个人防护用品未配备齐全医院污水余氯监测,或出现呼吸道感染、皮肤破损等症状时,不得进行现场监测。 三、现场监控要求 (一)自我监控 1、监控要求 实行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医院均需进行自我监测;注册管理不需要自我监控,本地或环境管理也需要监控。应在现场快速检测,禁止带回实验室检测。 (1)采样点:医疗机构将医疗污水直接或通过下水道排入地表水,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工艺的医疗机构医院污水余氯监测,应按要求监测接触池出口余氯总量。 (2)监测方法:试纸法、电化学法、N,N二乙基对苯二胺(DPD)分光光度法。 (3)评价方法:参照GB18466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65-10mg/l。 (4)监测频率要求:直接排放法监测频率为每12小时一次。 (5)人工监测信息记录要求:排污口和监测点监测日期、时间、监测频率、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式、监测结果等。 (6)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按照H819的要求,排污单位应当根据自监测计划和发展状况,建立自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 (7)自我监测信息公开要求:排污单位应当按照HJ819的要求进行自我监测信息公开。 注:根据2019年《定点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目录》:床位500张以上(不包括8415专科医院中的精神疾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和养老院8416)医院为重点管理;床位 8415(精神科、康复科和运动康复医院)100 家及以上和 8416 家疗养院、综合医院 841 家 100 家及以上但 500 家以下1、8412、中西结合西医医院8413、民族医院8414、专科医院8415(不包括精神疾病、康复和运动康复医院)简化管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431、10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院8411、中医院8412、中西医结合医院8413、国立医院8414、专科医院8415、@ > 疗养院 8416 已注册和管理。 日出为甘,日落为丹,故为甘丹;华体会体育(中国)HTH·官方网站坐落于环渤海经济区腹地的成语之乡河北邯郸,是一家专业从事水质生态监测,环境生态监测,人体测温、数字化智慧水务云端管理系统、工业自动控制系统、水处理设备、物联网传感器的高科技生产型企业。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售后于一体,把控产品研发至售后每个环节。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水质监测领域的产品和行业知识,请访问甘丹科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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